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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武进区“模范职工之家”复查工作的通知
各镇、开发区、街道总工会,各系统(局)、直属单位工会:
为强化模范职工之家动态监督管理,保持“职工之家”品牌的先进性,根据武工字〔2015〕24号、武工字〔2016〕3号文件精神,区总工会将对部分已获得区级(含)以上“模范职工之家”单位开展复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复查对象
1.2021年及以前获得武进区级以上“模范职工之家”荣誉的企(事)业单位工会;
2.2022年及以前获得武进区级以上“模范职工之家”荣誉的镇、开发区、街道总工会、系统(局)工会和村(社区)工会联合会。
二、复查的申报程序、否决条件、要求参考武进区“模范职工之家”评选内容。
三、复查实施
共分三个阶段。一是动员推荐阶段(9月25日前),各单位根据文件内容,制定计划,针对所属各级“模范职工之家”,全面进行部署和动员,对拟参加复查的所属单位进行初查,符合区总工会复查条件的进行复查推荐;二是督促指导阶段(10月13日前),各复查单位对照创模《细则》和要求,查漏补缺,提升工会工作水平。区、镇两级工会加强督促指导、主动服务;三是复查阶段(10月31日前),区总工会会同镇(开发区、街道)总工会、系统(局)工会组织调研复查,复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工作经费补贴。
各单位将拟推荐开展“模范职工之家”复查工作的基层工会名单(附件)于2023年9月28日前报区总工会基层工作部,逾期视作主动放弃。
联系人:谢雯 联系电话:86312622
附件:武进区“模范职工之家”复查名单推荐表
常州市武进区总工会
2023年9月21日
附件
武进区“模范职工之家”复查名单推荐表
序号 | 单位名称 | 工会 类别 | 工会成立 时间 | 工会主席 姓 名 | 联系电话 (手机) | 职工 总数 | 获得 荣誉级别 | 获得 荣誉时间 | 工会卡办卡率(%) | 常州“智慧工会系统会员录入率(%) |
推荐单位:
注:1.工会类别填写:系统(局)工会、镇(开发区、街道)总工会、村(社区)工联会、企(事)业单位工会;
2.企(事)业单位工会两年一复查,未到复查年限或上年度已复查的企(事)业单位工会不得上报;
3.工会服务卡办卡率在复查前须在工会卡管理系统内达到90%以上,低于90%的单位工会不予复查;
4. 申报单位为基层工会,工会成立时间格式为****.**(例:2023.09)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