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学校工会每年召开一次学校工会工作总结表彰大会,总结交流先进经验,找出存在的问题,提出新的工作目标。
2、按照工会工作要求,对工会小组工作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按比例进行表彰,设校级“工会积极分子”等多项集体及个人荣誉。
3、受表彰的工会小组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。
4、在校级先进集体和个人中推荐上报市、区教育工会参加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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