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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进区实验小学工会经审制度
发布时间:2023-09-01   点击:   来源:原创   作者:薛元

1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,严格执照《工会法》的有关规定,在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下,对工会活动经费的合法使用和支出进行检查和监督。

2、经费审查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中热爱并熟知工会和财务工作,认真负责,敢于坚持原则的代表组成。

3、经费审查委员会由3-5人组成,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名,由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产生,任期至下一届职工代表大会召开。

4、经费审查委员会应积极配合学校工会工作,帮助做好工会经费的及时收交,确保工会活动经费的来源。

5、支持工会财务工作,督促工会财务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工作条例和财经纪律、财务制度。每年检查一次经费支出、特困职工救济情况,作好书面记录,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写出工作报告。

6、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座谈会,听取教职工对工会经费收、管、用的意见和建议,依靠广大职工和积极分子做好经审工作。

7、经费审查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制和民主集中制,讨论问题时,要充分发扬民主,决定问题时,由经费审查委员会表决通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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